天津关于选择配送企业的重要通知
文章来源:天津|天津 更新时间:2007-8-20 15:10:37
各潜在申报人:
根据天津市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中心组《天津市2007年度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方案》、《天津市2007年度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实施方案》的要求,请各申报人在报名时必须选择经医疗机构中心组最终确认的经营企业,我中心在招标系统中对此部分经营企业名称前已标注“(审核通过)”。
天津市药品集中采购招标中心
2007年8月16日
上一条资讯:
关于征求《2008年广东省医疗机构药品阳光采购实施方案(初稿)》修订意见的通知
下一条资讯:
河南关于《拟招标采购目录2》有关问题的说明
【字体:
小
大
】【
发表评论
】【
加入收藏
】【
告诉好友
】【
打印此文
】【
关闭窗口
】
相关文章:
关于切实做好抗震救灾医疗卫生应急救援和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SFDA关于药品经营工作会议在杭州召开
陕西-关于暂停销售和使用抑肽酶注射剂的通知;
湖州询价--关于领取成交通知书和签订购销合同的通知;
关于2008年伊犁州州直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集中采购产品信息基准购入价确认的通知;
上海药招组(2008)37号关于同意中标药品注射用磷酸氟达拉滨生产企业更名的批复;
[08北京战区] 关于原成交产品授权审核结果的通知;
关于报送海南省农垦医疗机构挂网采购药品资质的通知;
关于加强08年湖州市医疗机构头孢呋辛等22种药品集中询价采购品种备货和配送工作的通知;
关于公布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机构药品网上限价竞价集中采购入围药品撤标细则的通知;
陕西省卫生厅药招办关于提供欧盟认证相关材料的通知;
南通-关于延长四川地震重灾地区药品生产企业投标药品资格证明文件和评价文件递交材料截止时间的通
网友评论:
(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推荐招商
推荐资讯
热门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