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中标供应商: 鉴于垦区医疗卫生单位分布面广、点多、线长及中标供应商所在地理位置的实际情况,为方便中标供应商配送药品及医疗耗材。经垦区药品采购招标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研究,决定允许各中标供应商将中标药品委托其他中标供应商配送。具体要求如下: 一、中标供应商可以将全部或部分药品分区域转给其他中标供应商统一配送。 二、配送单位应严格按照《黑龙江垦区2007年度药品集中招标采购项目》招标文件、信用合同的规定及中标供应商自行承诺,提供全面、完善的服务。 三、如药品出现药品断货、质量问题,由中标人负责,新配送企业自签订转配送委托书之日起,如不按规定配送(延误、丢失、破损或无法取得联系)等情况,将对新配送企业进行处罚。
黑龙江垦区采购招标中心 二○○七年十一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