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招标文件中的招标方范围为“黑龙江省直属、哈尔滨市(含区县)直属、牡丹江直属、鸡西直属县及县以上医疗机构、保健院、防治院、研究所及部分厂企医疗机构”,现更新为“黑龙江省直属、哈尔滨市(含区县)直属、牡丹江直属、鸡西直属、大庆直属县及县以上医疗机构、保健院、防治院、研究所及部分厂企医疗机构”。特此通知。
海虹医药电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2008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