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四川省发生地震,南通市部分医药公司代理的四川药品生产企业的药品资格证明文件和评价文件可能无法按招标文件《JSZXNT2008001》的要求,准时递交至江苏庄讯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南通分公司的情况。根据南通市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讨论决定: 1. 对四川地震重灾地区药品生产企业药品资格证明文件和评价文件递交材料允许使用传真,须在2008年6月3日17:30前,所受理的医药公司必须对四川地震重灾地区药品生产企业药品资格证明文件和评价文件传真件进行认真审核并负责,确定所递交材料真实无误后加盖投标企业法人章并递交至江苏庄讯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南通分公司;原件后补。 2.原件递交时间从2008年6月3日17:30延长至2008年6月30日17:30截止。如到期未递交上述材料原件的药品,根据招标文件《JSZXNT2008001》的规定将视为不合格药品。
南通市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江苏庄讯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南通分公司 2008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