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劳动报 更新时间:2006-11-28 14:19:20 |
近年来,国内中药的知识产权保护现状不容乐观。日前,上海中医药大学、市中医药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组织的“中药复方知识产权保护”研讨会上透露,我国传统中药方子在海外屡屡出现“克隆版”,一部旨在保护传统中药的“中医药法”拟在不久上报国务院法制办。
海外屡现中药“克隆版”
北京一家药业公司根据传统方子生产的治癌中药金龙胶囊的配方不久前被曝可能遭某跨国制药公司克隆翻版,该公司还向美国FDA申请专利。
人参蜂王浆最早是我国吉林生产的,但在美国被他人申请了专利;牛黄清心丸本是我国的传统中药品种,但韩国人通过专利保护来抢占中国国内市场;“六神丸”也是我国传统中药,但日本仿“六神丸”开发了“救心丸”,其年销售额已超过1亿美元。
方子处于“公知公用”境地
中药界人士在“中药复方知识产权保护”研讨会上说起此事无不痛惜。相比几千年传承的浩瀚中医药历史,到目前为止,我国中医药专利仅29157件、中药商标仅62531条,现在很多传统中药方子正处于“公知公用”的境地,任何人都可免费使用;由于生产技术的局限,有时翻版药质量还超过我们的原版药。
比流通环节更让药厂头痛的是进入医院的“回扣链”。在近期曝光的医院反商业贿赂的案件中,“回扣链”从分管药品采购的副院长——药剂科主任——医生,甚至延长到相关会计、仓库保管员等。这部分成本无疑被加入到药品中由消费者买单。
虽然发改委规定了医院的药品加价率不得超过15%,但医院实际加价率在40%左右甚至高达60%。在国家财政对医院补偿不足的前提下,以药养医是医院无法根本改变的生存法则。
所以通过合法透明的医药流通环节来降低营销成本,是更有效降低药价的因素之一。
目前,发改委等政府部门也意识到药价管理是“系统工程”,靠单纯降价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合理的药品定价机制要建立在医疗卫生体制、药品流通体制、医疗保险制度三项改革完善之上。
而在此“工程”没有竣工之前,注定药价虚高问题的解决,要在各方势力博弈的情境下缓慢潜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