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章来源:医药经济报 更新时间:2007-7-19 10:03:06 |
若广东省对所有处方药实施政府定价的计划予以实施,在给消费者提供更多福利的同时,也会给一些药企带来不小的震动。
此前,业界一直关注的关于实行处方药政府定价的消息,终于有了实质性进展,并有了大致的时间表。 7月11日,广东省物价局局长孙庆奇透露,作为全国医改的试点省份,广东省将扩大药品定价范围,并计划今年下半年,政府定价或最高限价的药品由2419种扩大到所有处方药。 据了解,在制定处方药政府定价政策的过程中,广东省有关部门实行了“三控”原则,即控制最高零售价、出厂价及中间流通差率。对于药品定价,则实行三原则:对于源药品,鼓励创新;对于廉价药品,适当提高价格,使企业愿意生产;对于仿制药品,要降低价格。 新医改重要一环 据孙庆奇介绍,此次广东省改革的目标,一是扩大药品定价范围,所有处方药实行政府定价与最高限价结合;二是改革定价机制,对出厂、批发、零售价格进行差别控制;三是逐步改变以药养医的体制,对药品的价位进行适当调整;四是建议社区医疗服务多使用廉价药,探讨医生处方收费、药剂师收费问题,使药价更加合理。
目前,有关改革方案的文件正在起草当中,同时,广东省物价局已经成立了专家评审委员会,对药品价格进行评审。 作为医改的重要环节,药品价格尤其是处方药的价格问题一直是全国关注的焦点。事实上,关于政府对所有处方药进行定价的消息,早在今年4月份国务院纠风办召开的“全国纠风工作会议”上就已经传出。在那次会上,国务院纠风办表示,2007年纠风工作的重点之一就是加强药品成本价格调查和监测,改进药品价格核定办法,扩大政府定价药品范围,逐步推行对所有处方药实行政府定价。 6月14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司副司长刘振秋在接受中国政府网的专访时对上述消息予以了正面回应。他表示,此前对药品的价格管理方式确实带来了一些问题,即使政府定价部分药品的价格真的降低了,但是企业自主定价部分的价格可能还会虚高,加之药品本身的可替代性强,如此无疑会抵消政府降价的效果,因此,发改委等有关部门就一直在研究如何调整政府定价范围。 或可全国推广 广东省对处方药实行政府定价的尝试,体现了政府全面管理药价的思路,在新医改方案对药品价格的管理中有举足轻重的地位,也很可能作为参照模式在全国推广。
关于药价,早在今年5月份发改委对医保目录内最后一批药品降价结束后,许多业内人士就猜测,伴随着对1500种国家定价药品价格调整的全部到位,或许意味着药品“大降价”时代的终结,今后国家对药品价格的管理将由集中大规模降价转变为定期微调。这种猜测让企业大松了一口气。 但是,随后发改委药品价格处有关人士对上述说法予以了纠正。按照这位负责人的说法,最后一批目录内药品价格调整结束,只是代表着自1997年开始的对目录内1500余种药品价格调整的结束。今后,发改委还将根据实际情况对药品价格进行核查,并根据药品的市场价格决定下一轮调整开始的时间,其基本原则是两年一调整,同时还会延续之前按照药品种类分批调整的方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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