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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桂芬有些憔悴,今年55岁的她头发花白了。她在庭审中爆出了齐二药厂检验人员检验资质不全的内幕。
陈桂芬说:“我们科11个化验人员没有几个懂相关的化学知识,大部分人都没有经过培训,有些人还没有上岗证。”而“初中毕业,不懂化学”的她没参加过培训,但轻而易举地拿到了黑龙江省药监局颁发的上岗证。至于她为何能当上化验室主任,她直言“我的文化资历、能力,根本就不具备这个资格,但我们单位领导看我常年工作认真,就让我当了。其实我根本什么都不懂,只知道跟领导汇报,怕出事。”她的声音有些哽咽,用手抹了一下眼泪。
这位“齐二药事件”的直接责任人却“年年都是质量标兵”。陈桂芬交代,厂里曾对两批购入的“丙二醇”进行了相对密度检验,发现这两批购入的“丙二醇”都比正常的“丙二醇”相比密度高。陈桂芬马上将结果报告给主管领导朱传华,称这批原料“可能有问题”,但朱传华仍授意她开出检验合格的报告书,将原料送达生产车间使用。
陈桂芬和朱传华都认识到原料有问题,但以为只是纯度不高、含有杂质,万万没有想到是致人死命的“二甘醇”,甚至对于“二甘醇”这个名词,他们都是出事后才知道有这种化学物质,以前“根本没有听说过’二甘醇’”。
质检环节
主管生产质量的副总朱传华
——“公司有惯例,如果(原料)有不合格的,也按合格的(报告书)开出来”
指控罪行:朱传华是齐二药厂主管生产、质量的副总经理,明知该批假冒“丙二醇”的“相对密度”不合格,并且公司检验设施不齐全,检验人员检验资质不全,依旧授意陈桂芬开具虚假的合格检验报告书,致使该批假冒“丙二醇”被投入生产药品。
对检方指控其授意陈桂芬开具??被投入生产药品,朱传华在法庭上的回答是“因为生产急着用”。
在公诉机关的一再追问下,他又称,“公司一直有惯例,如果(原料)有不合格的,也按合格的(报告书)开出来”,并称“历来都是这样”。
最后拍板
齐二药总经理尹家德
--“原料进厂的时候,具体的部分由具体的人员负责,我并不清楚。”
指控罪行:尹家德作为齐二药公司总经理,主管公司的全面工作,未严格按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组织和管理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在明知本公司绝大多数检验人员检验资质不全的情况下,对公司的物料采购、药品生产等生产活动的管理严重不负责任,致使上述假冒“丙二醇”被投入生产亮菌甲素注射液等药品。该亮菌甲素注射液最终被投入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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